办理办法:申请人持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理机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
广州市各区公安局综合办证中心地址和电话:
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广州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 地址:西湖路88号 咨询电话:83116465
海珠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 地址:宝岗大道137-139号(金龙大厦二楼) 咨询电话:84392730)
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一综合办证厅 地址:海珠中路72号 咨询电话:83115713
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二综合办证厅 地址:东华东路367号 咨询电话:87773411
荔湾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 地址:光复中路245号 咨询电话:83117462
天河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 地址:瘦狗岭路613号2楼 咨询电话:87502755
黄埔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 地址:港湾路83号 咨询电话:82286220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派出所 地址:大学城中环西路 咨询电话:84720100
花都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 地址:建设北路185号 咨询电话:86972260
增城市公安局综合办证中心 地址:荔城大道137号10栋 咨询电话:8262997
番禺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 地址:富华东路155号 咨询电话:84822149、34808744
备注: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半年内有效
相关阅读:
广州市积分入户快速指引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总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