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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广州积分制入户工作启动!昨天,《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对外公开,2018年度积分制入户工作同步启动。下面南粤人才网给大家附上2018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办事指南,愿大家能入户成功!
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申请入户本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年龄45周岁以下,即为1973年1月1日(含当天)后出生。
2.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4.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近5年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申请积分制入户。
申请时间: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3月25日。
需要申报2018年度积分制入户的来穗人员,请于2019年3月25日17:00前,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核验并确认入户意愿。
申请网址: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
申请地点:全市11个区172条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均设有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申请人可在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所在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材料核验。
申请所需材料:
(1)《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需本人到受理窗口亲笔填写并签名确认“本人承诺”栏有关内容);
(2)户口簿(核验原件);
(3)身份证(核验原件)。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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